根据《吉林化工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》(吉化大〔2025〕69 号)文件要求,结合学校转专业总体要求,现将各学院2025级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接收计划及条件一览表予以公示(见附件)。
学校转专业总体要求
一、学生自愿申请转专业,以尊重学生志愿、发挥学生兴趣和专长、促进学生个性发展为原则。
二、各专业转入人数应在该专业同年级学生人数的10%以内。
三、学生转入专业的高考招生科类必须与转出专业高考报名科类相符,即高考报名科类为理工的学生,可申请转入高考招生科类为理工的专业;高考报名科类为文史的学生,可申请转入高考招生科类为文史的专业;高考报名科类为艺术类或体育类的学生,可申请高考加试相同科目的艺术类或体育类专业;高考报名时参加高考改革的学生,可申请转入高考当年相同考试科目的专业。
四、转专业工作在学生大学一年级第一学期学习结束后由学校统一组织,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只能转一次专业。
五、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,不受理转专业申请:
1.经转学进入我校学习的学生;
2.正在休学、保留入学资格、应予退学的学生;
3.有考试违纪行为或受到其它纪律处分的学生;
4.因学籍处理留级的学生(退役除外);
5.委托培养、定向培养的学生;
6.招生录取时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(如国防生、预科班、民族班、高水平运动员、中外合作办学、第二学士学位、专升本及对口升学的学生等);
7.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,不得转专业。
(初审:魏白光 复审:孙澄宇 终审:姜德龙)